管理员(转帖)来源于"铜仁行署网"公众留言板块
铜仁信息中心将网友们的部分留言编成《社情民意》专报给行署领导,行署领导对部分留言作了批示并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其中,反应有关铜仁电视台的问题,由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顾明杰率地区信访局、地区信息管理中心、地委督查室等有关负责人在地区广播电视调研。调研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地区广播电视台工作汇报,并与地区广播电视台共同查找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地区电视台表示将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并对网友们的反应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廖国勋12月4日对地区广播电视台给网民的答复作出批示: “地区广播电视台的做法应充分肯定。构建和谐铜仁,就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入手,就要敢于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足。”
地区电视台对网民答复如下:
尊敬的各位网民: 首先感谢各位用户长期以来对铜仁广播电视台的关心和支持!对因我们工作的不足,给大家造成麻烦和不好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真诚的道一声“对不起”!针对大家所提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地梳理,正在按照地委、行署的指示和要求,采取切实的措施整改。我们将本着能尽快解决的,坚决尽快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加快解决的原则,努力改进不足,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欢迎广大用户继续帮助监督,并再次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为了方便大家继续对我们予以关心及帮助,使我们能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为大家做好服务,现将我们现行的服务管理情况、相关服务电话和单位邮箱号码公布如下:
一、现行服务与管理情况
1、在业务开办方面。目前,负责铜仁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输服务的专业机构统称为铜仁地区广播电视台,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为广播电视宣传及广告经营、有线电视服务等。其中有线电视服务共开办有模拟电视、数字电视节目传输以及与联通铜仁分公司联办宽带等业务。
2、在服务与管理方面。(1)实行的是台长主管,副台长分管,职能部室直接管理的分级管理负责制。(2)制定有服务申报登记制、服务承诺制、监督投诉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3)设立有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有线电视故障报修申告电话、有线电视安装与维修工作人员公示栏及经地区物价局监制的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牌,大厅工作人员实行亮证(牌)上岗。(4)在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收取中,除收费大厅直接收取现金外,还与工商银行合作,开展网上交费业务。同时,为使用户知晓交费信息,利用有线电视飞字广告,定期分路段和片区通知欠费2个月以上的用户交纳费用。但是,由于有线电视收费目前使用的是财政事业性专用票据,而按现行财政管理规定,尚不能采取机打发票方式开具发票。因此,人工手写发票、人工录入用户交费信息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暂时还不能完全消除。另外,由于交费开启信号是通过有线发送的,在重新开通用户电视信号时,用户须将接收机顶盒及电视机通电开启处于待机状态方可开通。(5)由于我国有线电视服务为有偿服务,具有公益性与经营性双重属性。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列入《贵州省定价目录》管理。我台现行的有线电视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的依据是根据地区物价局审批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分别为①有线模拟电视新户初装及入网费市区集中用户一次性收费标准为240元/户,市区零星用户初装及入网费为270元/户;②解决一户两机用户的收看要求,加装终端盒工料费收取标准为80元/个(一次性收取,不另增收收视维护费);③报停费每户每次收费标准为10元;④恢复信号费每户每次收费标准为30元;⑤移装费每户每次收费标准为150元;⑥过户费每户每次收费标准为10元;⑦证照费每户收费标准为5元。另外,安装入户电缆超过15米以上的,根据实际发生数面议收取超长电缆费。(6)在电视广告播出管理中,按照国家广电总局2003年17号令的有关规定,全天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总播出节目时长的20%,黄金时段(每晚19:00—21:00)不得超过15%;国家广电总局监控设备已覆盖铜仁,我台也安排有专人审查广告内容和时间控制,严禁发生违规播出现象。(7)为提高自办电视节目的编播质量,采取赊欠的方式,于今年3月建设了一套投资60万元的自办电视节目硬盘自动化播出系统,提高了自办电视节目的编播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