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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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江登公字(2025)第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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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31433

张敏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江口县双江镇滨江街烟酒公司


公告单位: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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