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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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江登公字(2026)第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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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 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江口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56-676990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吉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江口县双江街道坝上农机服务站1-2号

江房权证2002字第00000517号、江房准证(2011)字第00191号

王美丽

登记机构: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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