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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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江登公字(2026)第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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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口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6-676990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和平

舒孟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江口县双江镇龙家寨纯水岸·生态城5区F栋1-3-2号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江城国际项目房屋征收补充协议、商品房预售备案通知书

张华英

2

张和平

舒孟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江口县双江镇龙家寨纯水岸·生态城5区F栋2-5-1号

张华群

3

张和平

舒孟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江口县双江镇龙家寨纯水岸·生态城5区F栋1-3-1号、江口县双江镇龙家寨纯水岸·生态城5区F栋裙楼1-1号

张  勇

登记机构: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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