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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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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661862
  • 信息分类: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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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主要发展指标实现情况。《规划》明确的13个主要指标中,4个已超预期实现目标,8个符合预期进度。其中,一个指标因贵州省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尚未开展有关工作。

二、重要任务落实情况。《规划》明确的27项任务有序推进。一是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持过渡期间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基本构建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发展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改革有力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区划地名管理和服务不断优化。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三是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制定发布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试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制度。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改革,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加强殡葬服务设施供给,优化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

三、重点工程实施情况。一是大力实施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队伍建设,优化社会救助程序,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设立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电话,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需求。对设施设备陈旧、消防设施不完善的救助管理站提质改造,基本实现救助管理功能全覆盖。二是大力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工程。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实施老年养护楼“补空白”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标准化改造。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2022年全省新建居住区全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大力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用足用好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站全覆盖,基本建成了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的综合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四是大力实施儿童福利服务提质工程。建设一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县级全覆盖。实施一批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保机构。定期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福利院院长业务培训。实施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儿童福利服务人才培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和培育孵化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五是大力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推进殡仪服务设施“补空白”建设,加强乡镇集中治丧点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六大力实施精神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改造,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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