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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十要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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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84055
  •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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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江口县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十要十不”

江口县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十要十不”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江口县正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居住和生活在江口的一员,您的一言一行,都要为家园增光添彩。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模范遵守江口县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十要十不”:

1.居住:要爱护设施,不占用通道、高空抛物、噪音扰民;

2.出行:要走斑马线,不横穿马路、翻越护栏、冲闯红灯;

3.驾驶:要礼让行人,不接打电话、乱停乱放、车窗抛物;

4.骑行:要佩戴头盔,不步道骑行、改装车辆、飙车超载;

5.环境:要垃圾分类,不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

6.养宠:要牵绳遛狗,不随处留便、虐待弃养、吠叫扰民;

7.经营:要门前三包,不掺劣售假、乱设摊点、占道经营;

8.旅游:要遵守公约,不插队拥挤、乱刻乱画、破坏环境;

9.用餐:要光盘行动,不铺张浪费、食用野味、大声喧

10.网络:要文明上网,不涉密泄密、信谣传谣、低俗恶搞。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用模范言行彰显文明本色,用真诚服务引领社会风尚,共同浇灌幸福之花,为江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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