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江口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江口县退役军人
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江府办发〔2019〕123号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江口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府办发〔2019〕11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启用“江口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江口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附印模)。
附件:1.江口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印模)
2.江口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模)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