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口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江口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江口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上下积极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助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氛围,教育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稳中向好,教育改革发展“进”的态势更加强劲、“新”的动能加快聚集、“好”的质效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了“581”布局调整,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实施了江口县第五中学及江口县第一小学改扩建项目等,取得了丰硕成果。“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后,县委、县政府将教育作为民生工程之首,以“小县办大教育、穷县办美教育”定位来描绘江口教育改革发展蓝图,全方位推进教育改革,制定了“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江口教育持续向深向好发展,将江口县第四小学建设列入我县“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江口中学引进了3名优秀人才,启动了“江口县易佩绅教育基金”工程,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实施“县管校聘”创新改革等,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总体规划布局,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推动江口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江口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查找教育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有效解决教育系统人事制度中凸显的难题,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改革,从2023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县域内教职工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交流轮岗、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新机制,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积极提升学生上(放)学交通服务能力,保障乡村学校公交线路,顺应城镇化发展需要,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通过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集团化办学、办学条件改造提升等措施,着力破解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带来的问题,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新期待。对教学设施设备、食堂宿舍、教学楼等进行改造升级,确保学校教学条件满足扩容后的教学需求,优化学校布局,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更好的条件,奋力推动江口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办学条件整体谋划
1.全面推进特殊教育提质提效。坚持以普通学校(园)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建设县第四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特殊教育教室5间,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元化特殊教育发展支持,推进融合教育发展,提升我县特殊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全面推进工程项目落实落细。新建县第四小学,办学规模为24个班1080个学位,建筑面积22498.64平方米,估算总投资9719.75万元;修缮原桃映中学老校区,解决桃映片区小学学位不足问题,设12个班540学位,预算资金600万元,原桃映中学老校区自然灾害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解决。县职业中学整体迁建,选址在沙子坳,规划用地面积168亩,计划总投资2.625亿元,办学规模为60个班3000个学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水务局、双江街道、凯德街道、桃映镇政府)
3.全面推进薄改工程。对县民族中学厨房、餐厅、综合楼、运动场、围墙、厕所等附属工程进行改扩建,预计资金2500万元,切实解决县民族中学基础薄弱难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水务局、双江街道)
4.全面推进教育装备补齐补足。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及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向教育现代化发展。到2025年,预计投入教育设施设备资金共计4370万元。其中:新建县第四小学设施设备,所需资金1300万元;改扩建县民族中学新增设施设备,所需资金400万元;完善及更新换代部分学校信息化设备,所需资金500万元;建成教育城域专网,所需资金600万元,为教育系统提供“快速、稳定、绿色、安全”的专用互联网访问通道,构建绿色、安全的网络环境;填平补齐初级中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所需资金70万元;新建创新实验室及学科教室,所需资金600万元;加强“三个课堂”建设,所需资金500万元,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时更新学校老旧图书,所需资金400万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二)把握学校撤并关键环节
做好统筹规划,由县教育局和各乡镇(街道)牵头,分年度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2023年撤销小规模学校6所(闵孝镇大屯教学点、民和镇清水教学点、民和镇凯里教学点、民和镇四保教学点、桃映镇万沟教学点、桃映镇大树坪教学点);2024年撤销小规模学校1所(桃映镇妙石教学点);2025年撤销小规模学校4所(德旺乡三完小、怒溪镇地楼教学点、怒溪镇河口教学点、怒溪镇龙眉教学点);对规划保留的9所学校出生人口情况实时进行监测(双江街道花桥教学点、凯德街道明星小学、民和镇龙宿教学点、官和乡江溪教学点、坝盘镇合寨小学、坝盘镇都村小学、坝盘镇龙阳小学、坝盘镇铁广小学、桃映镇坝竹坪教学点),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健全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均衡师资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双江街道、凯德街道、闵孝镇政府、民和镇政府、桃映镇政府、怒溪镇政府、坝盘镇政府、德旺乡政府)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1.县局机关人员优化。一是通过事业单位人才招考或组织调动方式,补齐局机关4名空余编制;二是清理从学校抽借调的高级职称教师,按照返回原学校原则(原学校被撤并的根据“就近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回到教学一线;三是精简抽借调人员。针对局机关4个行政股室因编制及人员不足和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确需抽借调人员,根据股室工作量重新进行核定,确定抽借调人数,从现有抽借调的非高级职称教师的人员中进行精减,同时,规范抽借调程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2.教师进城招考及撤并学校教师分流。撤并的36所学校130个编制,县委编办对全县编制进行重新核准,将99个编制调整在城区相关学校,31个编制调整在乡镇学校。城区学校的99个编制面向全县乡镇学校符合招考条件的教师进行招考,剩余25个编制通过组织安排25名教师到乡镇空编空岗学校,解决撤并学校现有教师的安置问题(130人中,已退休4人,已接转安置特岗教师2人)。具体详见《江口县2023年教师进城招考及撤并学校教师分流实施方案》(附件2)。(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健全交通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落实运力保障党政同责制度。为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扛起道路交通安全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任务落到实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全力做好运力保障工作,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县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学生上(放)学道路交通安全。截至目前,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有交通运输保障学校3所,无交通运输保障学校6所。有运力保障学生数64人,无运力保障学生数141人,其中:2023年8月,需开通大屯—闵孝(8人)、四保—民和(10人)、大树坪—桃映(12人);2024年8月,需开通妙石—桃映(7人);2025年8月,需开通河口—怒溪(52人)、龙眉—怒溪(52人)。一是请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开通运输条件的线路,按程序开通常规公交、定制公交、定制客运,保障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学生上(放)学道路交通运输;二是对开通运输条件不达标的线路,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属地政府以及村支两委指导学校与出租车、网约车企业协商,本着家长及监护人自愿原则,组建定时定点定线接送车辆,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出行需求,相关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由县交通运输局对出租车、网约车进行监管,保证学生乘车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详见《全县需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交通运输情况表》(附件3)。(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闵孝镇政府、民和镇政府、桃映镇政府、怒溪镇政府)
(五)创建江口县第三小学公办强校示范校
将江口县第三小学作为全县示范性学校创建。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强师工程”,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课堂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及办学条件入手,结合学校当前实际,挖掘已有特色,优化教学资源,补齐学校短板,从“打造三个团队、创建三个品牌”上创建公办强校示范校,推进集团化办学,通过2—3年努力,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办学活力不断激发,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培育成公办强校示范品牌,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提高学校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附件4)(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水务局、双江街道)
(六)落实好教育高质量发展长期规划
充分发挥教育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江口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江党发〔2022〕1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及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牵头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革工作协调机制,部门一把手必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明确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在国家和省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框架下,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创造特色。在改革过程中,要积极做好政策措施的解读和风险评估,做好防控预案,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二)强化多措并举。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小规模学校优化力度,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城乡一体化。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革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督查重点内容。要加大对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按程序在全县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认识教育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教育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附件:1.全县需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清单
2.江口县2023年教师进城招考及撤并学校教师分流
实施方案
3.全县需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交通运输情况表
4.《江口县教育局关于创建江口县第三小学公办强校示范校实施方案》
附件1
全县需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清单
(共计11所)
|
序号 |
优化整合时间 |
优化整合 学校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优化整合后学生就读学校 |
|
1 |
2023年8月底前 |
大屯教学点 |
闵孝镇 |
闵孝完小 |
|
2 |
2023年8月底前 |
清水教学点 |
民和镇 |
民和完小 |
|
3 |
2023年8月底前 |
凯里教学点 |
民和镇 |
何坝小学 |
|
4 |
2023年8月底前 |
四保教学点 |
民和镇 |
民和完小 |
|
5 |
2023年8月底前 |
万沟教学点 |
桃映镇 |
桃映完小 |
|
6 |
2023年8月底前 |
大树坪教学点 |
桃映镇 |
桃映完小 |
|
7 |
2024年8月底前 |
妙石教学点 |
桃映镇 |
桃映完小 |
|
8 |
2025年8月底前 |
德旺三完小 |
德旺乡 |
德旺完小 |
|
9 |
2025年8月底前 |
地楼教学点 |
怒溪镇 |
怒溪完小 |
|
10 |
2025年8月底前 |
河口教学点 |
怒溪镇 |
怒溪完小 |
|
11 |
2025年8月底前 |
龙眉教学点 |
怒溪镇 |
怒溪完小 |
|
当前长期保留小规模学校9所:双江街道花桥教学点、凯德街道明星小学、民和镇龙宿教学点、官和乡江溪教学点、坝盘镇合寨小学、坝盘镇都村小学、坝盘镇龙阳小学、坝盘镇铁广小学、桃映镇坝竹坪教学点。注:如学生自然流失,则适时优化调整。 | ||||
附件2
江口县2023年教师进城招考及撤并学校
教师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园)编制调整的通知》(江机编办发〔2022〕38号)、《中共江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撤销坝盘镇中学等36所学校的通知》(江机编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撤销学校人员分流和化解城区教师紧缺难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考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熙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守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江波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聂益平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秀峰 县委编办主任
曹 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有清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龙江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招考及分流工作在县招考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招考及分流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择优选调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三、招考及分流途径
(一)城区学校:县民族中学等12所城区学校。
(二)乡镇学校:闵孝完小等12所乡镇学校。
四、招考及分流方式。
采取公开招考、组织安排。
(一)招考对象。
1.撤并学校除2名2022年接转特岗及4名退休人员外,其余124名(含10名特岗教师)人员。
2.乡镇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参考。
(二)组织安排对象(撤并学校人员)。
1.患有特种病(癌症、麻风病、精神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撤销学校人员,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乡镇空编学校。
2.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的且年满56周岁的男教师、年满51周岁的女教师(共计23人),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高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乡镇空编学校,享受原职称岗位。
3.考试合格未被录取和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乡镇空编空岗学校,试用期为两年,其职称岗位不变。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可聘用原岗位;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4.不愿意选校选岗或因其他原因不具备报考条件人员,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乡镇空编学校,其职称岗位按照安排到的空编学校现有空岗情况评聘。
五、招考学校及分流岗位
(一)城区学校。教职工岗位99个,其中:教师岗位97个,工勤岗位2个。(详见附表)
(二)乡镇学校。教职工岗位25个,其中:教师岗位22个、工勤岗位3个(详见附表)。
六、报考要求
(一)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能力较强,业绩突出。
(三)撤并学校除2名已经接转特岗及4名退休人员外,其余124名(含10名特岗教师)必须参考。
(四)在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且编制在乡镇学校的。
(五)报考初中学段学校的教师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任教资格,报考小学学段学校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任教资格。
(六)报考的教师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现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七)教师岗位原则上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学学科的教师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七、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宣传阶段(2023年6月27日——6月30日)。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印发《江口县2023年教师进城招考及撤并学校教师分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方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辖区学校校长会传达《方案》精神;各学校组织教职工传达学习《方案》,让每位在职公办教师知晓《方案》内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11:30,14:30—17:30
2023年7月13日9:0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由各选调学校选派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列入报名对象进行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
2.公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名单。由县教育局根据复审结果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2023年7月20日(9:00—11:30,14:30—17:30)到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笔试
(五)考试内容
1.初中学段。
(1)统考科目:报考的学科岗位专业知识;
(2)非统考科目:初中学段学科综合专业知识。
2.小学学段。
(1)语文学科岗位:语文学科专业知识;
(2)数学学科岗位:数学学科专业知识;
(3)其他学科岗位:小学学段学科综合专业知识。
(六)岗位计划。按照《方案》公布的学段、学校、岗位等级计划对应报名,招考计划职称岗位等级不限专业。根据全县参考人员在同学段学科中的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不同科目名次相同,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则由招考学校进行考核录取。
(七)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
(八)招考学校如出现岗位等级计划数未录满的,则由招考学校根据岗位情况(层次岗位和等级岗位均有空岗)从报考人员中未录取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直到录满招聘计划数为止。
(九)公布结果。按考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县招考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人员到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考及分流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请各乡镇督学责任区、学校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和相关工作,确保此次招考及分流工作顺利实施。
(一)各乡镇学校及撤并学校分流人员要认真阅读方案,准确把握考核分流政策,掌握考试及分流选调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认真审核招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考核材料、依据,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依据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招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分流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撤并学校分流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对安排拒不执行的,视为拒绝分流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表:拟招考及分流学校岗位情况统计表
附 表
拟招考及分流学校岗位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招聘计划 | |||||||||||
|
招聘计划 |
高级职称 |
一级教师 |
基层 |
初级职称 |
工勤 | |||||||||
|
合计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合计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
|
1 |
县民族中学 |
初中 |
9 |
0 |
|
|
|
4 |
1 |
|
3 |
|
4 |
1 |
|
2 |
县第三中学 |
初中 |
9 |
0 |
|
|
|
4 |
3 |
1 |
|
|
4 |
1 |
|
3 |
县第四中学 |
初中 |
9 |
1 |
|
1 |
|
5 |
2 |
3 |
|
|
3 |
|
|
4 |
县第五中学 |
初中 |
8 |
1 |
|
|
1 |
4 |
1 |
3 |
|
|
3 |
|
|
5 |
五里小学 |
小学 |
2 |
0 |
|
|
|
1 |
|
|
1 |
|
1 |
|
|
6 |
县第一小学 |
小学 |
11 |
1 |
|
1 |
|
0 |
|
|
|
|
10 |
|
|
7 |
县第二小学 |
小学 |
12 |
1 |
|
1 |
|
3 |
1 |
2 |
|
|
8 |
|
|
8 |
县第三小学 |
小学 |
7 |
0 |
|
|
|
2 |
1 |
1 |
|
|
5 |
|
|
9 |
县第四小学 |
小学 |
25 |
5 |
1 |
1 |
3 |
12 |
2 |
2 |
8 |
|
8 |
|
|
10 |
镇江完小 |
小学 |
2 |
0 |
|
|
|
1 |
|
1 |
|
|
1 |
|
|
11 |
凯德完小 |
小学 |
4 |
0 |
|
|
|
2 |
1 |
|
1 |
|
2 |
|
|
12 |
明星小学 |
小学 |
1 |
0 |
|
|
|
1 |
1 |
|
|
|
|
|
|
|
城区合计 |
|
99 |
9 |
1 |
4 |
4 |
39 |
13 |
13 |
13 |
0 |
49 |
2 |
|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招聘计划 | |||||||||||
|
招聘计划 |
高级职称 |
一级教师 |
基层副高 |
初级职称 |
工勤 | |||||||||
|
合计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合计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
|
1 |
闵孝完小 |
小学 |
5 |
1 |
|
1 |
|
0 |
|
|
|
1 |
1 |
2 |
|
2 |
江溪小学 |
小学 |
1 |
0 |
|
|
|
1 |
|
1 |
|
|
|
|
|
3 |
桃映完小 |
小学 |
2 |
1 |
|
|
1 |
1 |
|
|
1 |
|
|
|
|
4 |
太平完小 |
小学 |
3 |
0 |
|
|
|
0 |
|
|
|
3 |
|
|
|
5 |
怒溪完小 |
小学 |
1 |
0 |
|
|
|
0 |
|
|
|
1 |
|
|
|
6 |
河口小学 |
小学 |
1 |
0 |
|
|
|
0 |
|
|
|
1 |
|
|
|
7 |
坝盘完小 |
小学 |
1 |
0 |
|
|
|
0 |
|
|
|
1 |
|
|
|
8 |
高墙小学 |
小学 |
1 |
0 |
|
|
|
1 |
|
1 |
|
|
|
|
|
9 |
张屯小学 |
小学 |
1 |
1 |
|
|
1 |
0 |
|
|
|
|
|
|
|
10 |
民和完小 |
小学 |
3 |
2 |
|
|
2 |
0 |
0 |
|
|
|
|
1 |
|
11 |
何坝小学 |
小学 |
5 |
2 |
|
|
2 |
0 |
|
|
|
3 |
|
|
|
12 |
洪坪小学 |
小学 |
1 |
0 |
|
|
|
0 |
|
|
|
1 |
|
|
|
|
乡镇合计 |
|
25 |
7 |
0 |
1 |
6 |
3 |
0 |
2 |
1 |
11 |
1 |
3 |
|
|
总计 |
|
124 |
16 |
1 |
5 |
10 |
42 |
13 |
15 |
14 |
11 |
50 |
5 |

附件3
全县需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交通运输情况表
(共计11所)
|
序号 |
优化整合时间 |
优化整合 学校名称 |
学生数 |
所属乡镇(街道) |
优化整合后学生就读学校 |
交通运输 保障 |
|
1 |
2023年8月底前 |
大屯教学点 |
8 |
闵孝镇 |
闵孝完小 |
无保障 |
|
2 |
2023年8月底前 |
清水教学点 |
14 |
民和镇 |
民和完小 |
有保障(常规公交) |
|
3 |
2023年8月底前 |
凯里教学点 |
0 |
民和镇 |
何坝小学 |
|
|
4 |
2023年8月底前 |
四保教学点 |
10 |
民和镇 |
民和完小 |
无保障 |
|
5 |
2023年8月底前 |
万沟教学点 |
0 |
桃映镇 |
桃映完小 |
|
|
6 |
2023年8月底前 |
大树坪教学点 |
12 |
桃映镇 |
桃映完小 |
无保障 |
|
7 |
2024年8月底前 |
妙石教学点 |
7 |
桃映镇 |
桃映完小 |
无保障 |
|
8 |
2025年8月底前 |
德旺三完小 |
9 |
德旺乡 |
德旺完小 |
有保障(常规公交) |
|
9 |
2025年8月底前 |
地楼教学点 |
41 |
怒溪镇 |
怒溪完小 |
有保障(常规公交) |
|
10 |
2025年8月底前 |
河口教学点 |
52 |
怒溪镇 |
怒溪完小 |
无保障 |
|
11 |
2025年8月底前 |
龙眉教学点 |
52 |
怒溪镇 |
怒溪完小 |
无保障 |
|
当前有交通运输保障学校3所,无交通运输保障学校6所。 | ||||||
附件4
关于创建江口县第三小学公办强校示范校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结合中共江口县委 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口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一2030年)》(江党发〔2022〕10号),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巩固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提升、教学质量“三个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教育发展体系,全力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第三小学定为江口经济、文化发展圈中心位置的决策和将第三小学定为全县示范性学校创建的决定,特拟定创建江口县第三小学公办强校示范校实施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江口县第三小学位于双江街道城郊村坝上组,是江口县委、县政府为整合教育资源,实施“581”教育工程布局调整成果对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23703平方米,建筑面积15274.53平方米,总投资1.1亿元。学校功能基本配齐,教学班42个,办学规模1890,现实有学生2136人,教职工92人(高级教师10人,一级教师59人、二级教师22人,工勤1人),其中专任教师91人,本科学历63人,本科以下学历28人。市级骨干教师3人,县级名师15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对学校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公办学校在优质教育供给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强师工程”,推进集团化办学,通过2—3年努力,实现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办学活力不断激发,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的目标,将其培育成公办强校示范品牌,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提高学校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重点创建内容
(一)办学方向更加清晰。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各项制度机制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教师敬业奉献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厘清学校办学理念,让全体教职员工与学校办学理念相向前行。
(二)学校管理规范有效。科学制定章程和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学校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三)课堂教学高效提质。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计划符合国家要求和学校实际,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位老师认真备写教案。定期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建立基于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保障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四)教师发展专业成长。教师师德师风良好,无师德失范行为发生。按照师生比和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教师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结构合理,能够支撑学校可持续发展。推行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议课等制度,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研讨活动,促进教师掌握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着力培育骨干教师队伍。
(五)学生发展健康全面。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创新各学科课程实施模式,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培养爱祖国、有理想、有信念、有担当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
(六)办学条件保障有力。保障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支出结构合理合规,按照优质均衡标准补齐学校功能不足短板,教育教学正常进行,配足配齐音体美器材、图书、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四、专项规划
学校根据公办强校要求,综合考虑办学实际和公办强校成长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发展的强校思路,制定强校规划,通过2—3年时间,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提高学校知名度及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五、推进措施
结合学校当前实际,挖掘已有特色,优化教学资源,补齐学校短板,以“打造三个团队、创建三个品牌”为着力点,创建公办强校示范校。
(一)优化班子建设,打造和谐奋进的管理团队
班子的活力是促进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对创建示范校工作的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有序推动公办强校示范校创建。一是从全县中小学中遴选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优秀人才担任校长职务;二是结合学校当前实际,优选一批素质过硬,敢于创新,务实肯干的教师加入学校管理团队,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学校班子考核跟踪机制,对配合不力、干事飘浮的学校班子成员进行及时交流。
(二)强化师资配备,打造爱岗敬业的教师团队
提质必先强师,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能快速推动学校强校工作,一是通过进城招考和外县选调选拔近10名优秀教师填补学校学科教师不均衡的短板;二是通过教师交流机制激发教师的教育教学动力;三是建立教师业务考评机制,对工作不力、敬业不强、缺乏担当的教师将进行跟班学习提升,助推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三)培育学科核心,打造业务精湛的名师团队
一是依据《江口县“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校级名师培养,实现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及科学学科有3名以上校级名师,实现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等学科有1名校级名师;二是加大江口县第三小学校(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培养,提供培训平台,培育县级名师20人以上、县级名班主任5人以上;三是积极推荐江口县第三小学校级名师参加“黔东首席名师”选拔,让名师在选拔中不断成长。
(四)加强常规管理,创建县域质量品牌学校
一是加强入校视导,确保课堂教学高效提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常规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备课、作业设计及开展单元质量检测,规范教学常规工作;二是加强常态化巡课,及时优化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三是组织县直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经常入校指导和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力争每年质量评估位于全县第一方阵。
(五)优化资源配置,创建优质均衡品牌学校
一是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要求,需充实科学实验室1间、微机室2间、音乐室2间、美术室和劳动技能室各1间,约600平方米。增加运动场面积3173平方米;优化学校整体布局,利用学校旁边空地,积极争取项目,修建综合大楼;二是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融合学校特色协同发展,提高学校传统文化(书法)、前沿科技(机器人)等已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影响力;三是对学校现有食堂进行改扩建。向市级争取营养午餐的政策,实施营养午餐计划,让家长安心、学生舒心。
(六)提升内涵发展,创建多元示范品牌学校
一是按照“一校一品一特”发展思路,争创全国传统文化进校园示范校;二是落实“双减”政策,创建全省“双减”示范校;三是贯彻“五育并举”要求,创建全省劳动教育示范校;四是推行“家校共育”制度,创建全省家校共育示范校。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牵头,各级各部门加强合作力度,将三小公办强校示范校纳入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打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学校要充分抓住机遇,正视问题短板,从内部发力,提升自身办学活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加强综合保障。增加资金投入,统筹现有资源、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以“强师工程”为牵引,按师生比和合理结构配齐配足学校教师,加大对学校教师的培训支持力度,促进学校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在按时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支持学校内涵发展经费。及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各类功能室的配备。
(三)加强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提供全过程专业性指导,督促及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校创建实施情况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推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高效推进。
附表:江口县第三小学办学条件情况统计表
附 表
江口县第三小学办学条件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第三小学现有办学条件 |
第三小学办学条件 缺少情况 |
备注 | |||
|
现状 |
数量 |
达标情况 |
间数 |
面积及册数 | ||
|
1 |
书法教室 |
4间 |
达标 |
/ |
|
三小现有学生数2139人,42个班 |
|
2 |
音乐教室 |
1间 |
不达标 |
2 |
192㎡ |
|
|
3 |
计算机教室 |
1间 |
不达标 |
2 |
144㎡ |
|
|
4 |
实验室(含数字实验室) |
2间 |
不达标 |
1 |
72㎡ |
|
|
5 |
美术教室 |
1间 |
不达标 |
2 |
192㎡ |
|
|
6 |
语音教室 |
1间 |
达标 |
/ |
|
|
|
7 |
梦想教室 |
1间 |
达标 |
/ |
|
|
|
8 |
心理辅导教室 |
1间 |
达标 |
/ |
|
|
|
9 |
舞蹈教室 |
1间 |
达标 |
/ |
|
|
|
10 |
录播室 |
1间 |
达标 |
/ |
|
|
|
11 |
阶梯教室 |
1间 |
达标 |
/ |
|
|
|
12 |
图书室 |
1间 |
达标 |
/ |
|
|
|
13 |
劳动技能教室 |
0 |
不达标 |
3 |
216㎡ |
|
|
14 |
红领巾广播站 |
0 |
不达标 |
1 |
40㎡ |
|
|
15 |
少先队活动室 |
0 |
不达标 |
1 |
72㎡ |
|
|
17 |
运动场 |
11002㎡ |
不达标 |
|
3173㎡ |
|
|
18 |
图书 |
40367册 |
不达标 |
|
2415册 |
|
|
教学辅助用房合计 |
12 |
928㎡ |
| |||
|
运动场合计 |
/ |
3173㎡ |
| |||
|
图书合计 |
/ |
2415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