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江口县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26年度江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5日
2026年度江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6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26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26年汛前排查后,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6处、泥石流3处、不稳定斜坡17处),共计威胁458户1825人,潜在经济损失约7375.7万元。风险斜坡54处,威胁群众1007户3836人,威胁财产约14135万元。全县高易发区面积409.9km2,占县域总面积21.93%;中易发区面积632.3km2,占县域总面积33.83%;低易发区面积826.8km2,占县域总面积44.24%,全县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面积1042.2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55.76%。2025年全县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
二、2026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分布、2026年度降雨趋势研判和人为工程建设活动情况等,预测2026年度全县地质灾害趋势如下:
(一)总体趋势。全县高中易发区面积1042.2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5.76%,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
我县地质灾害种类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灾害类型以小型和中型为主;地质灾害风险和防治压力依然较大,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重点防范时段。据气象预测,2026年汛期我县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旱涝并存、旱重于涝,全年汛期总降雨量大致为900mm,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2成;汛期平均气温大致为25.0℃,与常年同期相比,偏高约1.0℃。汛期(5-9月)是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重点防范期为5-7月,次重点防范期为8-9月,受地质环境、降雨条件、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全县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与持续性强降雨具有同期性或滞后性特点,且多在夜间发生。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无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汛期之外也有可能发生,要加强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范。
(三)重点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为坝盘镇、桃映镇、怒溪镇一带以及梵净山周边区域。关注重点是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古滑坡和风险斜坡区有村民居住地带;次重点区域为闵孝镇、德旺乡一带,关注重点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学校、医院、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交通、水利、能源及农户建房开挖切坡等人为工程活动施工区域。
三、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措施及任务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查隐患,防风险,提能力,攻项目,强处置”路径,扎实抓好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把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扎实抓好各项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一是全面统筹行政、技术、社会等力量,深入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汛前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有效判别新增风险隐患,及时掌握风险隐患的发展变化情况,逐一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全面夯实风险隐患防范工作基础。二是牢牢把握汛期这个关键,着力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联户长制度融合,及时调整、更新、补充、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并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要求,抓实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巡查排查,尽早发现灾险情并及时予以果断处置。三是强化地质灾害对口技术保障,充分发挥驻县技术保障单位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复查、核查及应急调查等,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变化趋势及情况。
(二)防御地质灾害风险。一是加强风险监测。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务等部门适时联合会商,科学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响应和信息接受确认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为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争取更多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二是夯实“人防+技防”。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加大自动化监测点建设申报力度,力争实现有隐患100%覆盖;严格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的使用管理,做好已建自动化监测设备的运维,及时核查处置平台和设备发出的预警预报信息;开展巡查监测业务培训,强化风险隐患巡查监测,兑现巡查监测业务补助,全面夯实“人防”和“技防”,加强“点面双控”。三是加强专业技术指导。继续执行地勘专业队伍驻守制度,及时调整充实驻守专业技术队伍力量,严格执行汛期专业技术队伍驻守制度,将驻守专业技术队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纳入本地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基层防灾服务指导能力。四是严格预警响应。充分利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编制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图册、手册和风险清单等,制定预警响应机制、措施,充分利用1155平台、预警广播等渠道,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并直达基层一线,着力解决信息传输末梢梗阻问题。
(三)提升综合防御能力。一是加强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源头防控。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及各类建设工程专项规划时,要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特殊空间加以管控,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主动避让,从源头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农村个人建房切坡,要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提示。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实行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管责任,依法加大对公路、铁路、矿山、能源管线、水库、切坡建房等行业领域在建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过程监管。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监督管理纳入县级执法清单目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行为。四是全方位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户外大屏、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采取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并举、城市农村同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铺天盖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公众主动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同时,持续推广应用“群众有奖报灾微信平台”,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查灾、人人报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大力营造全民主动参与“识灾、查灾、报灾、防灾”良好氛围。五是全覆盖演练。修订完善隐患点临灾避险方案,分别以村(社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突出夜间、强降雨、地震等特殊情境,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和逃生避险实战化演练,全面检验乡镇、村、行业部门在预警、报警、组织指挥、先期处置、重点人群转移、撤离人员管控、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应对能力。
(四)大力实施项目攻坚。一是攻项目争取。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申报力度,提前谋划做好地质灾害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分期分批对风险隐患威胁区群众实施搬迁和工程治理,今年已完成坝盘镇合寨村干溪坳组不稳定斜坡等四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申报纳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管理。二是攻项目实施。2026年继续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和验收。分类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探索推进衔接房地产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三是攻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督和全过程监管,及时支付项目款,提高资金执行率,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及时更新填报“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等平台,对因截留、挤占、挪用、不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导致发生灾害等严重影响的,将坚决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五)抓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健全抢险救援体系。修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工作规则、联动响应机制,组建以专业综合应急救援、武警、技术专家等专门力量为主体,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统筹相关企业工程救援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健全联合响应和指挥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防抗救”物资装备储备,结合地质灾害灾情调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制定储备清单,采取与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证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供应。三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及时发布防灾预警信号,传递防灾指令和信息,确保遇有灾险情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严谨,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参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六十条实施细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辖区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研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补齐工作短板,着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预算保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至少明确2名以上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具体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配置地质灾害防治专用交通、通讯工具和劳保用品,并做好巡查监测人员的劳动安全保障和为其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各行业部门要明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与同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接受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负责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宣传教育、群测群防、值班值守、紧急撤离、先期处置和易发区乡村建设管控等各项工作,严防因灾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件发生;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要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留足空间;各技术保障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守,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大力提升从业管理、一线监测、技术支撑服务等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群测群防。规范风险隐患管理,做好巡查监测人员的补充、选聘、培训和监管,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强化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的“吹哨人”作用,毫不犹豫地贯彻执行“三个紧急撤离”,一对一做好“特殊人群”的撤离和管控,全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乡镇两级要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抓手,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指导、实地检查等方式,分片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任到人、措施到点、限时予以整改。对防治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处置失当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监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