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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口县贯彻落实〈贵州省城区 新增常住人口“3个100万”工作方案〉2023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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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27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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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发〔2023〕14


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江口县贯彻落实贵州省城区新增常住人口“3个100”工作方案〉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江口县贯彻落实<贵州省城区新增常住人口“3个100万”工作方案>2023年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口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江口县贯彻落实贵州省城区

新增常住人口“3个100”工作方案

2023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城区新增常住人3个100万”工作方案》(黔城镇办通2021〕3号),大力提升城品质,做强城经济,不断增强城人口综合承载力,加快中心城区人口集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稳妥推进城镇”,加快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合理增加学位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巩固提升人居环境,着力推进产城融合引导创业就业,扩大城镇投资和消费,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城市人口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发展竞争力,不断做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县城区域包括双江街道、凯德街道,常住人口总计7.2万人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稳妥推进”。开展“四改”专项行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和城市管网改造,“四改”工程为重点,全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972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15条,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25公里(其中燃气管网铺设8公里)打造安全有序、空间整洁、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市井浓郁的文明街巷,持续巩固提升背街小巷品质,形成常态长效建设管理机制。(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局、财政

(二)优化城市交通路网。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形成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网络配合的城镇道路网络系统。加快中心城区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加快推进环城南路前期工作,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道路2条、新增里程1公里,新增城市绿道1公里改建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站点站牌设置,方便市民出行,每万人拥有公交达11.9辆(标台)(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城市用水用能保障。全面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白沙、车坝河等水库及配套水网建设,加快推进江口县农村水务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江口县城乡供排水能力提升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一期)建设。加快实施天然气进区入户工程,全年新增天然气用3000(责任单位:务局发展改革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梵投公司、水投公司

(四)强化城镇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盘活存量住房资源,稳定供应商品住宅,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重点解决好新市民、年轻人、困难群体、易地扶贫搬迁新增人口的住房问题,发放租赁补贴56户(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完善城市便利设施。完善停车服务设施,全累计新增城市公共停车300个,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台(枪)。推进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母婴设施建设,合理增加无障碍厕位和第三卫生间。(责任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县卫生和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

(六)增加城区学位供给。统筹全县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遴选培育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学6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中小学5所启动江口县第四小学、民族中学改扩建、太平完小(第六中学)迁建、太平幼儿园迁建、职校迁建项目建设,改善中心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主城区优质教师定期调配轮换机制,每年教师交流率不低于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20%。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60.5%(责任单位: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

(七)提升城区医疗质量。加快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做好“一老一小”医疗服务工作。以公立医院为主导,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心城区集群集聚,增强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人均预期寿命达76.2岁加快推进江口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江口县太平镇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持续提升乡村两级基础医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县财政局

(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镇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江口县老年颐养中心项目、江口县民和区域性敬老院示范项目建设提质改造2个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3%(责任单位:民政局、县财政局

(九)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等资源,新增一批托育机构和托育服务设施。加快对人口密集的城镇社区托育机构建设,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员工托育设施累计新增托位数175左右,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高到3.3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十)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加强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地、湿地建设用好城市更新中的边角地,建成一批“袖珍绿地公园”,建成区绿地率37.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加快推进县城和建制集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城镇垃圾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97%。加强城市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7%以上。加大装配式建筑和新型墙体推广力度,倡导绿色出行方式。责任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局、水务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林业局)

(十一)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理念,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着力推行划行归市,引导同类经营入驻专业市场,完成县城综合商贸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材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开展文明城市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垃圾治理、人行道路面净化、户外广告设施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5人以内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分级分类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强化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分层管理,健全城市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快智慧政务建设,加快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般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运用数字技术创新城市治理累计建设40个以上智慧安防小区(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消防救援队、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局、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推进产城融合。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互联网平台经济产业集群,实施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行动,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4户以上。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开展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引进优强企业15户以上。(责任单位:大健康管委会,县工业商务局、发展改革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三)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工程。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集团经济,重点围绕全“3+1”主导产业扎实开展产业大招商,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大数据企业1家,二级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3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县工业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绿色金融发展中心

(十四)促进创业就业。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继续实施好“雁归工程”,引导和扶持江口籍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持续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对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给予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务工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孵化培训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930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商务局、县教育财政等部门)

(十五)打造城市消费商圈。持续开展消费载体打造,巩固提升夜间消费聚集区和美食街区创建成果。持续开展举办特色美食展销活动,打造“生态黔菜”体验店和示范店1家,加快推动商旅融合发展。城镇人均年消费达到2.07万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

(十六)完善市民便捷生活圈。推进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打造业态齐备、服务便利、消费放心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城社区建设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在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

(十七)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林业局县公安局

(十八)完善市民化共享机制。继续落实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限制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贵州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同等待遇政策。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城镇。(责任单位公安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乡村振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调度,县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深入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强化对人口流入较多城镇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保障,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综合考虑职住平衡需求,适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给。争取省级在分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时加大对我的倾斜力度;争取中央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城镇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新型城镇化专业人才,加强对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的专业培训,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全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城区人口发展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瞄准目标群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推介各地各部门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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