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把握和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总体部署,务实创新、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服务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聚力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五个通办”落实。持续深化“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小一窗”向综合受理“大一窗”融合,全县纳入“大一窗”改革事项达1206项。加强差评投诉跟踪督办,提升政务服务满意率。2023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共收到投诉、咨询、求助工单4756件,全部受理、办结和回复,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办结满意率95.60%。二是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江口县关于“万所联万会进万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活动,服务民营企业33家,开展座谈会1场次、解答咨询、政策宣讲127次,梳理涉及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纠纷5件,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70份,为企业审查合同35份,帮助顾问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件,审查规章制度9个。三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2022年版)》列有的禁止准入事项117项进行严格把关,涉及的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通过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工作,目前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四是不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强化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和税之家VIP服务室,结合大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纳税人诉求,有效处理税费争议事项,及时化解征纳矛盾,有效降低投诉率。2023年,通过12366热线和12345热线受理投诉89条,均在规定期限完成,通过大走访和服务室解决纳税人诉求150余起,未接到纳税人投诉事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江口县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提出意见5件,退件0件,已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月份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县2023年2月28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入库,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4件,其中: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确定保留13件、修订2件、废止11件,失效1件。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铜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或被上级通报和追责的情况。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编制了《江口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在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规范县政府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按程序对重大事项,各类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组织完成政府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108件,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35条。三是持续规范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我县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我县现有公职律师19人、公司律师2人、执业律师11人、实习律师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人,党政机关共聘请法律顾问66人次(其中:内部法律顾问16人、外聘法律顾问50人次)。四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我县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法律执业资格和具备法学背景专业人才10名,其中省考招录法学类公务员7名,进一步提升了法治人才的总量。同时,积极鼓励全县符合全国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考,2023年全县干部职工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8人。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及时制定《江口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并积极开展整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5月9日至12日,组织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规股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视频专题培训会议;11月1日,举办江口县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共8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人员资格,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定,对申办新版行政执法证严格把关审核,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执法,按规定要求实施全国统一样式的新版行政执法证申领和换证工作,2023年共计申办颁发行政执法证36个。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问题49个具体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对象包括在职在岗正式职工、其他临聘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共计200人。及时组织召开所涉系统、行业征求问题线索意见座谈会1次,共征求意见、建议10条。针对上述排查问题及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坚持立行立改。围绕市专项整治办转办的70条问题线索,相关部门进行了全面核实,集中研判整改。全力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执法卷宗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及时反馈给涉及部门,并立行立改。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健全应急值守和应急演练常态长效机制。针对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重大节日及极端天气,及时下发工作提示,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编制修订综合应急预案、行业专项应急预案,组织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避险、森林火灾避险等应急演练187次。二是健全应急预警与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加强和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会商联动,强化风险处置部门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工作提示269条次,乡(镇、街道)应急广播发布预警预报与安全宣传知识864条次,利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信息22000余次。三是建成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2023年向上级争取100万元资金,采购了一批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救灾物资。四是强化值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快速及时。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5个。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6件,其中刑事法援案件98件,民事法援案件48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36件。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56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共60份;开展法治宣传7场次,向群众发放法律服务宣传资料2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20余人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58名村(社区)专职调解员选聘任务,落实案件补贴经费50万元列入预算,确保工作落实。2023年,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2件,调解成功405件,调解成功率达94%。三是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印发《关于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开展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方案》,成立江口县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精准落实。自8月31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收到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碧江区法院移交行政诉讼诉前调解案件11件,2023年,共化解成功5件,3件未化解成功,3件正在协调化解中。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印发《关于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成人礼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了全县中小学校(园)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从政法各单位聘任了54名政法干警担任5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23年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进校园”76场次。五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23年,我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0户,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15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86起,开展普法宣传80余场次。
(七)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对自然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的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违停处罚和农村、城镇个人建房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召开2次听证会多方听取群众意见,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院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出台《江口县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衔接办法》《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挂牌设立“江口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室”,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共组织化解重大行政争议6件。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2023年,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含上年结转3件),办结16件;行政复议决定未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情况。加大行政应诉力度,江口县2023年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50件,审结46件,败诉5件(其中4件涉及棚改指挥部、1件涉及坝盘政府),败诉率10.87%。三是积极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截止12月31日,县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89件,收到回复76件,13件未到回复期,已收到回复中被采纳76件,采纳率100%,没有超期回复的情况。县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1份,收到回复11份,没有超期回复的情况。
(八)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调整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江口县2023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完成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处理;2023年,行政许可错误数据3条,行政处罚数据8条,已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时完成整改。行政许可迟报数据22条,行政处罚迟报数据20条,已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三是配合县总工会对江口县第一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进行了社会信用情况审查,通过核实,无相关人员或相关企业在“信用中国(铜仁)网站”失信惩戒名单之内。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队伍人员数量和能力素质与法治建设工作需求还不够匹配。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人员中,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较少。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在行政执法中,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界定、制发程序、备案要求等掌握不全面、不精准,存在合法性审核走形式、走过场现象。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致力于“领导班子带头学,关键少数作表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指导和推动我县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相关文件传达学习10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增强了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90余场次,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依法行政等有关内容10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2次。二是加强对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监督,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化法律“七进”宣传,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政府系统累计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培训90余场次,开展线上、现场庭审旁听2次。三是法治部门主要领导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县人大、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主要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宣讲,并对本部门重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县法治部门共组织开展宣讲16次,通过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8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铜仁市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贵州建设“十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等文件,专题研究《江口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2023年,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3次,审阅批示、签署依法治县办呈送各类文件18件。二是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常委会会前学法暨政府主要领导讲法活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杨坚开展讲法活动1次。
(三)强化法治督察。2023年8月21日至9月5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开展了法治督察。督察发现8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于10月25日印发了《关于全县2023年综合法治督察情况的通报》,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整改,对整改走形式、走过场、阳奉阴违、虚假整改的部门,将形成负面清单上报县委组织部考核办,结果运用于本年度党建成效考核分值量化。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整改。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督察统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小组、乡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持续开展法治督察,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采取书面建议、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追责问责。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法治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大基层法治专业人员招录,组织乡镇(街道)、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的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育,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学校春、秋季开学时间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全国试点工作,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是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制发主体,规范制发程序,加强审核机制,强化备案审查管理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流程,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专题培训,确保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报告
江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