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江府发〔2022〕14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从即日起废止《江口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江府发〔2022〕14号文件,现予以公示。
江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江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江府发〔2022〕14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从即日起废止《江口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江府发〔2022〕14号文件,现予以公示。
江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