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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2023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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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11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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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2023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发〔202329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口县2023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江口县2023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江口县2023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2]900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铜仁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完善信用制度体系

(一)深入实施《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持续贯彻实施《条例》,指导协调我县各行业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落实规划及重点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贵州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项任务落地,持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数据安全机制建设,坚持以依法依规为原则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以关键领域环节为重点加快推进信用应用,以健全完善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形成政府推动与社会共建相结合新格局。持续落实《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贵州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将信用建设贯穿到经济循环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依法打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持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推动特殊食品企业等行业加快建立完善线上线下追溯管理制度。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行企业环境保护承诺制度,鼓励在生态环保、水资源、水土保持、林业等领域进行信用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信贷、保险等金融领域。推动能源、家政、养老、托幼托育、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信用+金融应用、信用+乡村振兴、信用+大生态、信用+大数据、信用+旅游等信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统筹征信市场规范与发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与服务、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与应用、动产融资应用与服务,征信宣传与教育,着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更加充分、征信监管更加高效、多元化征信服务体系更加丰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民法院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提升政府诚信水平

(一)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持续做好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欠债违约、承诺不兑现、国企拖欠工程款项等问题,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系统办案平台及时将政府机构未履行合同终审败诉案件共享至同级信用管理部门,共同推进政府履约。(牵头单位发改;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政府机构应依法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防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公职人员招录、考核、任用和奖励环节的信用核查,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公务员专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牵头单位: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优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在评优评先、招标投标和享受财政补助、贴息、担保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或禁止等惩戒措施,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涉知识产权类判决的执行力度。依法依规打击科研领域失信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加强生态环保信用建设。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用监管要求,继续将单株碳汇项目引向深入,配合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加强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探索推进实名认购单株碳汇作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信用主体优良信用记录,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将企业的环境信用状况与执法监管有机衔接,对排污诚信企业和排污诚信良好企业不查或少查,将排污警示企业、排污不良企业和环境信用异常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监管频次,督促排污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绿色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信用+现代农业”体系,健全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加快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创建和评定工作,推动信用信息运用产品化场景化,真正做到涉农数据来源于三农、服务于三农。建立健全信用培育和救助帮扶机制,促进涉农主体信用能力提升。探索新村规、新文明、新管理的信用乡村治理模式,将信用评价成果融入乡村文明建设相关指标,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贵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加强信用平台建设,提升信用产品惠民便企质效

(一)信用信息应用促进企业融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数据标准完成信用信息的数据归集和共享,健全融资信用服务网络。鼓励金融机构借助平台提供的数据和技术,改进信贷模型,创新产品服务,助力信贷增量扩面降本。探索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力争出台更多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补贴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购物、交通运输、教育、养老托育、就业创业、家政、医疗服务、金融、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大数据等方面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研发“信易+”产品,创新守信激励场景。推动“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等场景广泛应用,实现行政审批、房屋租赁、交通出行等应用场景落地,让守信主体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鼓励依法合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平台,联合金融机构拓展“信易担”“信易债”“信易投”“信易保”等多类融资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依托“税务信用云”平台,扩大“银税互动”覆盖范围,拓展“税信贷”“税源贷”等纳税信用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纳税缴费情况等数据创新信贷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群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共享范围,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推进税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与协同监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五、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推进“双公示”工作

)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以及其他省级有关行业领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和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注册登记、纳税缴费、生态环境、行政强制、司法判决及执行、荣誉表彰、进出口、不动产、知识产权和科技研发、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仓储物流、水电煤气等信息归集,进一步丰富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步伐,加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力度。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校核。支持企业通过信用网站“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税务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归集上报公示工作。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2〕85号)要求,进一步统一信息数据标准和归集路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双公示”工作纳入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减分项指标”。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双公示”工作数据归集和公开渠道,优化“双公示”工作流程,确保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持续做好“双公示”信息“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工作,逐步实现“双公示”信息“迟报、瞒报”等问题“清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快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表彰评优、公共服务等事项中,应查询其信用记录。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申请人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进行告知承诺的诚信主体依法依规实行容缺受理,降低市场准入成本。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形成全面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按照《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精准对失信主体实施过程相当的惩戒措施。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状况的企业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县卫健局县住建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等规定,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惩戒,不得在无法律法规等依据情况下增设惩戒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清单内惩戒对象范围,不得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制定行业规范、团体标准,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制定信用管理企业标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8号令),规范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流程,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及时受理已履行义务消除失信不良影响主体的信用修复申请,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失信主体,各部门要按程序对完成修复后的主体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为失信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推进“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政务服务网和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同步更新信用网站的修复结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五)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规范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建立规范化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完善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配套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和解企业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修复,解除相关管理措施,运用重整程序帮助企业再生。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逃废债行为。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七、加强组织实施保障,推进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本领域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依法依规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推进信用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学校、专家智库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引领作用,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及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中,使教学与诚信教育活动做到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大在网站、期刊和微信平台为主渠道的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荐。推进青年信用建设,加大青年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深化互联网领域诚信建设,鼓励各媒体加大诚信案例宣传,树立诚信道德典范,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牵头单位需及时提示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提炼总结,提供工作开展信息简报并向各级媒体进行推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团委、县工业和商务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持续开展树立诚信典型示范工作。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申报工作,持续开展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第四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进行动态信用监测管理,及时掌握诚信示范企业的信用状况,完善失信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江口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信用工作力量、落实经费等必要保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建立政府违约事件协调处理机制,防止相互推诿,维护政府诚信形象。

(二)加快制度建设。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政务公开、信用信息归集公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监管、公共服务、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提升政务诚信建设制度化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办公室,按时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效推进实施意见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加快推进全县政务诚信建设,建设诚信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需明确一名具体联络人员(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送到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加强信息报送。涉及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分别6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盖公章后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同时及时总结本部门在政务诚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信息简报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龙,联系电话18932052965,电子邮箱28908016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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