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口县城区划行归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县城区市场经营秩序和商业经营行为,加快商贸流通,促进县城商业繁荣,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江口旅游目的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有效解决县城区各种经营秩序混乱,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车辆上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噪声污染、乱倒乱排、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污染等给市民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影响市容市貌和文明形象的问题。使县城各类经营行业相对集中,进一步规范商业经营行为,培育专业市场,发挥规模效应,发展特色街市,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
(一)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实现经营业态聚集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各类经营市场选址、规划和建设工作,完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民间资金投资改造、新建各类专业经营市场、核心商圈和商贸综合体;探索、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提升专业管理、服务水平,繁荣市场发展。
(二)坚持“稳定多数、搬迁少数、适度调整、规范引导”原则。对现有商业经营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布局,盘活闲置门店,增加市场主体,扩大就业群体,规范经营秩序,便利生产生活。
(三)坚持“立破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县城区限制各类影响市容环境、占道经营、露天堆放的商业经营行为;限制各类噪声、粉尘、污水等加工、维修作业的商业经营行为;限制各类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商业行为。并将限制类经营行业引导至相关专业市场进行经营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制定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由责任单位牵头,其它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完成专班交办的工作;完成梵净山小城招商营运、规范管理、运营凯德建材市场、丰源家居城、麻粟董及凯德汽贸城等。完成围子董传统夜市、柏子林特色美食街的打造;完成物流、快递行业、铁艺加工、废旧品回收、再生物资回收等归行指定区域;取消杨澜桥建材市场及临时性便民农贸市场,将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规范至建材市场内有序经营。
(二)第二阶段(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由各责任单位牵头,完成县城综合商贸区、综合批发市场、农贸产品综合贸易市场、行业规划等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旅游商品展示及销售、花鸟文玩市场、酒店餐饮行业及梵净小城等的归行划市工作。
(三)第三阶段:考核、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1日—长期)。划行归市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下步整改工作要求,对已整治成果进行长效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切实把“划行归市”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牵头落实好行业范围内划行归市的引导搬迁工作,又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把划行归市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操作流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展板、广播、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形成群众知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法依规,克服各种困难,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办督查室要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划行归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重视不够、完成较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