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口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江口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江口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xlsx
江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