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江口县行政区域内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及外地户籍迁入本行政区域且居住满1年以上,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2、申报程序: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符合享受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条件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1份),按享受补贴人员的年龄段分类填写《江口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造册并公示7日后,送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总,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填写《江口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见附件2),再报县民政局审核。
3、补贴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4、办理结果:办结。
5、保障人数:第四季度全县共保障4816人,其中80-89岁4303人、90-99岁498人、100岁及以上15人。
6、资金支出:第四季度全县共发放资金80.35万元,其中80-89岁64.04万元、90-99岁14.96万元、100岁及以上1.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