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江口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启动,根据省、市、县文件规定,现将参保征缴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每人380元。
二、参保对象
全县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三、征缴时限
(一)集中缴费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380元/年、人标准缴费,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二)零星缴费期
1.普通群众: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按1020元/年、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特殊困难人员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380元/年、人的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90天动态参保政策,按380元/年、人的标准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新生儿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只征收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享受90天动态参保政策,按380元/年、人的标准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下缴纳方式
1.通过建设银行(裕农通)、农业银行(惠农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合村村通)、贵阳银行(农村金融站互联网终端)缴纳。
2.将居民医保费款交给村(居、社区等)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
3.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等营业网点柜面缴纳。
(二)掌上缴纳方式
1.通过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城市服务”“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缴纳、“铜仁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缴费”缴纳。
2.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等手机银行(APP)缴纳。
3.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个人医保账户代缴”,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
五、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政策
(一)全额资助对象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2.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即19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资助。
2.稳定脱贫人口按80元/人的标准定额资助。
3.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按个人缴费标准的30%(即114元)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资助。
(三)享受资助条件
特殊困难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均可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只享受动态参保,不享受参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除外)。符合医保资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新生儿,按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参保缴费的,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
六、联系方式
(一)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县医疗保障局:0856-4196597
2.双江街道:0856-6628416
3.凯德街道:0856-6628131
4.太平镇:0856-6730797
5.闵孝镇:0856-6760089
6.民和镇:0856-6841001
7.桃映镇:0856-4196669
8.怒溪镇:0856-4196539
9.坝盘镇:0856-6741031
10.德旺乡:0856-6751008
11.官和乡:0856-6850298
(二)税务部门联系方式
税务征缴窗口:0856-6629078(县政务服务中心)
税务征缴窗口:0856-4196519(县政务服务中心)
江口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口县税务局
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