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春季学期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通告
全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在校学生: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文件精神,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当学年补助的一半。现就申报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对象
1.脱贫户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在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三年级就读,且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江口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
2.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2023年春季学期在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工院校,不包括全日制本科院校)就读,且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江口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
(二)补助标准: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三)补助方式: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申报发放流程
按照黔乡振函〔2021〕56号文件规定,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按学期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规范填写《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经就读学校签订盖章,并出具《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见附件2)后,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户主或学生本人在银行办理并激活的第三代社保卡复印件向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公室申报。如提供学生家庭成员第三代社保卡的,需同步提供该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以此证明与学生的关系。
2.乡级审核。乡镇(街道)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为依据,对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学生资格条件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汇总填报《江口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
3.复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后,在学生所属村(居)委会和乡级人民政府、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示不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名单。
4.发放补助。县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名单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通过财政“一卡通”将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到到户。
三、有关要求
1.“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是一项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给予的专项助学补助。请全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申报程序自主进行申报。
2.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学生和就读学校要为提供或出具的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回所得补助资金。
3.符合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学生,要于2025年5月20前将有关申报资料提交到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公室。
温馨提示:
1.脱贫户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在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和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就读的,请向县教育局申请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2.脱贫户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在技工院校(如重庆科能高级技工学校等)就读的在校学生,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助学资助;
对不符合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学生,各乡镇(街道)和江口县农业农村局不予受理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
联系电话:0856-6621142(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
2.《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附件2: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docx
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