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江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刘兴平
单位地址:江口县凯德街道金钟社区金钟大道1号(县人民武装部宿舍楼二楼)
联系电话:0856-6627771
传真号码:0856-6628939
通信地址:江口县凯德街道金钟社区金钟大道1号(县人民武装部宿舍楼二楼)
邮政编码:554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接收符合在江口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接收县内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实施县内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落实,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八)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