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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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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866990
  • 信息分类: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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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0年11月22日至2021年1月6日,县委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县委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主要领导统筹安排,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狠抓落实。3月1日,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县委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江口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会议认为,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是县委对我局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反馈意见客观公正。我局领导班子及全局党员干部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安排部署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不称职”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责任,保证所有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乃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峰汕、卫少江、李双雪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并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沟通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事宜。从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4次,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我局党委经过认真讨论,制定了《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县委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江口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建立清单台账。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县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及形成整改台账。四是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明确了整改思路、整改要求,严格按照《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县委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江口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对标对表,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实整改落实。

(二)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县委第八轮巡察基层组织建设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共梳理出26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7个。

1.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对县委批示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台账管理。规范收文、拟办、承办等程序,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不拖压、不误办、不漏办。二是加强公文处理。对领导批示件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理,遵守保密规定,不乱传不泄密。三是加强学习落实。对上级批示和县委批示等重要文件,加强学习,深刻领悟,制定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同时,第一时间将县委批示落实情况报县督查督办局。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对局党委会议记录、专题会议记录等原始文书依据明确专人保管,做到记录完整。同时,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历年的文书档案等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保存规范。

(2)党建工作重视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程序,经请示县直机关工委同意,4月30日召开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大会补选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局机关党委书记;经请示县直机关工委同意,4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第一支部书记,4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委班子成员担任第二支部书记。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集体活动。如,2021年2月25日,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局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2021年3月23日,第一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021年3月24日,第二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021年4月27日,第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局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

(3)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

一是“两个责任”约谈覆盖不全、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两个责任”约谈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江口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工作的通知》(江委办字〔2018〕44号)规定,拟定了《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分级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局党委印发的约谈方案开展“两个责任”分级约谈,确保约谈全覆盖,党建办加强对约谈记录表的检查,确保约谈记录表规范,杜绝雷同,被约谈人意见必须本人手写。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认真撰写了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4)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对规避三公经费、利息未上缴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了通报,进一步修改完善《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作规则》,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我局人事教育股与县人社局对接,人社局答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需提交三定方案、拟任职单位机构编制证复印件等依据。因全县2019年机构改革,整合原国土资源局和原林业局为县自然资源局,现今,全县所有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还未完成,县委编办还未批复我局上报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待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批复后,我局立即按照江组通〔2020〕63号文件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针对22.19万元利息未上缴的问题,我单位财务室已于2021年2月第23号凭证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5)“三定方案”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严格按照“2019年三定方案”要求,一是局人事教育股与县委组织部咨询,县委组织部答复:县自然资源局的人事事项属于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权限,若要县委组织部来做任命3位副局长兼任局行政股室股长工作,需要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出委托函,县委组织部方才可以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局人事教育股经与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对接,人事科答复:需要局党委给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面请示,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再安排。三是我局党委正在研究任命3位副局长兼任局行政股室股长相关事宜。

2.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是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3月47号凭证购买大型电子计算机(触摸一体机),不动产登记查询机共3.75万元。未报国资部门审批,且未做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说明如下: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整改做好迎接国家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准备的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8〕74号)要求,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须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自助查询终端机提供自助查询服务,由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采购并安装。由于时间紧,为了完成该项工作,采取询价方式购买了一台不动产自助查询机,当时未做固定资产登记,我局将立即对该触摸一体机作固定资产登记。二是针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18年7月4号凭证支付购车款17.98万元(斯柯达轿车贵DXC901),未履行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已查找并完善了采购审批手续相关印证资料。

二是差旅报销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三单制”,差旅费严格按照县委文件执行,已清退向某多报销的1260元。

三是支付手续不齐。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未见领款人出具领条,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和出具苗木检疫证明的问题,已完善领款人收据,项目自查验收报告和苗木检疫证明。

四是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0年应发放给原木材公司退休职工三费资金共计50969元,在发放时,有6人已故未签字领取,共计余4128元,因雷以国造册漏掉,从余下资金支付雷以国448元,剩余资金3680元,于2020年3月16日存入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户中。在2020年3月经核实发现,原木材公司遗属王道英的遗属补助费6720元造册遗漏,已将余下的3680元全部补发给遗属王道英。

五是资金管理有风险。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一是经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核实和清理,上述征地款1301.77万元均为征收群众的土地补偿款,我局会同乡镇正在催促农户领取征地款,目前正在进行核销中。二是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局资金往来进行清理。

六是账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账户进行清理,积极与银行对接,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需求,通过清理发现,目前,单位保留的账户是我局开展工作必要的专户,仍需保留。

七是会计履职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国有林场只有出纳没设会计问题,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已临聘专业会计人员从事国有林场会计管理工作,已按规定完成账务系统录入和账册装订工作。

八是未专款专用。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未专款专用的资金,已做调账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二是我局严格财政纪律,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2)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指出2020年11月13日下午签到册未签到,也未注明去向的13名职工,2021年1月5日下午3点抽查干部在岗情况,未到岗和未注明去向的2名职工,督查到岗情况,民和所负责人田某和桃映所工作员刘某不到岗的问题已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下乡、开会和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或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办公室人员到签到册上注明去向。三是局分管领导已对各乡镇所职工到岗情况进行督导。四是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办公室及党建办随时抽查干部职工的在岗情况。

(3)干部履职有差距。

一是执法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德旺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德旺王家寨天爆湾料场,无证加工沙石,扬尘污染明显问题进行执法监管。目前,已关停德旺王家寨天爆湾料场,正在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是2021年3月2日,县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江检民行行公建〔2021〕Z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矿产资源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修复”。2021年3月5日,我局召集江玉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江口县梵安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单位负责人在德旺乡王家寨天瀑湾临时料场进行现场处置。由江口县梵安爆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按照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3地质大队编制的《治理恢复方案》对临时料场损毁区域进行治理恢复;江玉高速TJ1标段项目经理部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进行治理恢复。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在2021年4月15日前治理恢复完毕,并完成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德旺乡王家寨天瀑湾临时料场已清除危岩体及弃渣回填,并完成大部分挡土墙、排水沟渠修建和河道清方等工程,部分平整区域内已覆土并补植植物播撒草种,现已基本存活,长势良好。现正在开展机器设备拆除工作。三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项目建设等行为。

二是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排查。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委对德旺所负责人和官和所负责人未按照地质灾害排查要求开展工作在全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了通报;二是局分管领导及地质中心已督促德旺所和官和所严格按照地质灾害排查要求开展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完善了《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复查日志》。三是各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工作开展情况和监测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一是我局已将办理江口木材检查站置换房屋用地划拨请示报县政府批复同意,置换土地已按国有划拨登记至江口木材检查站。房屋登记正在按程序办理。二是组织局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加强对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局内部运行规则,建章立制,规范全局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3.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组织生活不严肃。

一是“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不再安排业务工作。如,第一支部第一、二党小组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的党小组会组织政治理论知识学习4次。

二是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初,第一支部重新调整划分党小组相关事宜,2021年1月29日先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2021年2月25日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下设2个党小组,分别由班子成员担任第一、二党小组组长。

三是党建述职评议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规范开展了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第一、二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如,2021年1月5日,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述职评议要求开展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向与会党员发放了第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2020年12月31日,第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述职评议要求开展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向与会党员发放了第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

(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关于2019年5月5日,讨论姚某、成某为发展对象时,无培养联系人意见的问题,支部会前已通过对培养联系人书面征求了意见,并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因发展对象名额有限和差额发展的要求,县直机关工委只同意批复姚某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成某推迟到下半年发展,于2019年10月12日,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成某为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均到会并发表了意见。下一步工作中,各支部严格按照《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则(试行)》(黔组发〔2015〕6号)的要求发展党员。

(3)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一是岗位专业化匹配度不高。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一是2021年3月我局聘任高级工程师2名、晋升中级职称3名。二是通过与县委编办、人社局积极对接,我局2021年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计划人数1名和自然资源勘测所计划人数1名,由县人社局统一实施。三是经与县委编办对接,我局内设科室编制共176名。目前,实有154人,空岗22名。因工作需要,需增加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待研究确定后,报县委编办和人社部门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二是执法人员融合不强。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27日,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局分管领导黎应兵同志组织开展了执法培训,让全局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了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并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0年12月18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国同志以“学懂纪法知识坚守纪法底线”为题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并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纪法底线,保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人、编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情况:已摸清人、编混用现状,3月26日,人事教育股与县委编办对接,人、编底数已统计完毕,整改初步建议:经与乡镇对接,为保持乡镇工作的延续性,各乡镇建议暂不做人员调整,维持现状不变,待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按照程序进行人员调整。

三、下一步打算

(一)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及全局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对照县委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压实各股室、各党组织巡察整改责任,逐级明确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推进巡察整改的工作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紧盯不放,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有关责任股室和支部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化标本兼治,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问责,确保单位工作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电话0856—6621101

联系邮箱:851505928@qq.com

中共江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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